生命科学与食品学院研究生学业综合测评细

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5〕66号)(以下简称"测评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综合测评工作,特拟定细则如下:

研究生测评对象为在读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加分和减分等五部分组成。研究生综合测评最终得分=思想品德分×10%+学业成绩分×40%+科研成绩分×50%+加分×10%+减分。

综合测评分别以年级或专业进行。各年级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代表等。

一、思想品德(10%)

     思想品德满分为100分,由测评领导小组、导师和同学根据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给予评价。其中:测评领导小组25分、导师50分、同学评价25分。

二、学习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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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X 为各学位课程的成绩,K 为各学位课程的学分,n为学位课程门数;Y 为各选修课程的成绩,L 为各选修课程的学分,m为选修课程门数。

说明:

1.二年级评审时核算一年级课程成绩,三年级评审时核算一、二年级课程成绩。

2.关于选修课考核成绩的认定,除百分制外,按五级分制式时,成绩可认定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按二级分制式时,成绩可认定为:合格=80分,不合格=0分。

3.关于课程考核补考(重修)的,按原有课程成绩计算。

三、科研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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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项目(A1)评分

表1 科研项目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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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项目的第一依托单位应为内蒙古民族大学。

2.所报科研项目,应为赋分学生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研项目或当年结题项目,且必须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的申请书、结题报告及项目下达任务文件作为认定依据。

(二)出版著作 (A2)评分

表2 出版著作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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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著作参编人员提交的著作中须有明确的分工说明,明确注明参编章节或内容,否则不予加分。

(三)发表学术论文 (A3)评分

3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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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目录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②国际自然科学2~4类期刊论文参考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

说明:

1.此加分明细参考我校《内蒙古民族大学科研激励办法(修订)》(校发〔2024〕21号)文件。

2.卓越行动计划领军、重点、梯队期刊目录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

3.国际自然科学1~4类期刊论文参考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

4.作者排名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视为有效。一是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二是导师(导师组成员)为通讯作者,学生为第一作者,但在同级别论文的成果认定上,学生为第一作者要高于学生是第二作者的论文。

5.关于共同第一作者:发表 SCI 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有明确符号标注或写明" 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ally to this work "等意思相近的英文,则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若为2人,则按照排序取表格中对应分值60%、40%分别计分;若为3人,则按照排序取表格中对应分值60%、30%、10%分别计分。导师和学生共同第一作者,学生排序在前者按100%计分。

6.作者简介要求:作者有多个身份时,学生身份须排第一,并须按如下表述:“某某,内蒙古民族大学 XX 级 XX 专业在读硕(博)士研究生”。

7.所发刊名在上下级别刊物目录重复时,按最高级别计算。

8.发表的论文须已正式刊登在所收录期刊(包括电子期刊)上(简称“见刊”),如未见刊,需提供相关录用证明和缴费凭证。

9.发表的论文应与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相关,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增加不多于5个学科认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0.学生发表论文类别以公开发表论文时间为准。

(四)专利 (A4)评分

 4 发明专利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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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加分明细参考我校《内蒙古民族大学科研激励办法(修订)》(校发〔2024〕21号)文件以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获得学术成果的规定(试行)》(校发〔2025〕26号)文件。

2.国家发明专利中,导师排序第一、学生排序第二的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计分。

(五)科技、行业等竞赛 (A5)评分

表5 科技、行业竞赛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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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计分时需出具证书或举办竞赛活动的有关材料。

2.集体竞赛或项目获奖时,成员参照表工作量分配表6-1计分。

3.同一项目获不同奖励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计分。

4.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应是与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题研究等相关的项目。

5.学科竞赛一般是由学校、学院和学科组织的或者是由学校、学院和学科带队参加的竞赛。

6.除一、二、三等奖以外的诸如特等奖、优秀奖、特别奖等不好界定获奖等级的奖项由学院综测领导小组认定。

表5-1 工作量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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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加学术会议(A6)评分

表6 参加学术会议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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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报告加分每人最高累计20分。

四、加减分(10%)

(一)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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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艺作品、科普文章(C1)计分,本项累加计分不超过10分。

 7 文艺作品、科普文章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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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秀表彰(C2)计分。

8 优秀表彰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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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不同于竞赛获奖,为学生参加评优获得的荣誉称号, 如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等;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而受表彰者。本项累加计分不超过10分。

3.社会工作(C3)计分

表9 社会工作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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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任职期不少于一年。身兼多职者,取其干部任职最高分加分,不能累加。

4.集体活动与社会公益(C4)计分。本项累加计分不超过 10分。

10 集体活动与社会公益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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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能力水平测试(C5)计分。

11 能力水平测试加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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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以取得证书或凭证为准(含入学前),外语级别和计算机级别不累加,以最高级算。本项累加计分不超过10分。

2.驾驶证不予加分;普通话证书按专业分类进行加分,学科教学(生物)专业按“与本专业相关国家职业资格”加分,其他专业不予加分。

(二)减分项

12 减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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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所有表彰、科研成果均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2.同一科研成果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时已使用的,不能在第二学年的综合测评中再使用。

3.学生发表论文的第一单位是内蒙古民族大学方可参评。

4.各项加减分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由各学院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5.有违纪处分和在参评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等情况的研究生不予参评。

、联系和监督方式

1.联系电话:8314659

2.监督和举报邮箱:wuxiaohui@imun.edu.cn